来源:赵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8 09:34:40 阅读量:7696
2019年10月,经赵县县委批准,赵县纪委监委对赵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海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建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张海林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海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