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赵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赵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8 13:50:20 阅读量:623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对赵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第十巡察组向赵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此次巡察工作是对赵县法院党组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赵县法院建设进行的一次“综合会诊”,市第十统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深刻、指导性强,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聚焦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反馈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院党组逐一对照检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赵县法院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做到带头自查、带头担当、带头落实,形成了齐心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浓厚氛围,确保了反馈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移交的线索坚决核查处理到位,提出的指导意见坚决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成立了落实市第十统筹巡察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制定了《赵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赵县人民法院关于对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实施方案的工作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部门责任人自觉担当担责、积极作为,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对巡察整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注重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举一反三,既注重治标,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强化治本,查找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健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有效巩固、扩大、提升整改成果。

  (五)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合力。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作为市中院重大政治任务,与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忠诚、坚决、认真、严格的态度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加强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12项问题,已完成12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2016年、2017年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18年仅有学习安排,党组成员没有基层调研成果。在主题教育中,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掌握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内容。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开展学习,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②进一步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加大调研力度,确保调研成果见到实效。③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懂弄通悟透做实。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①贯彻落实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措施不力。2018年执行质效考核54.56分,全市总排名22名;2019年前10个月执行质效考核82.95分,全市总排名23名。②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阵势。③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高,2016年以来党组会未研究扶贫方面工作,帮扶结对公示牌出现姓名错误。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赵县法院自2019年11月起开展“民生先行、积案清零”拉网式专项活动,牢固树立“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理念,狠抓落实,全面清理“涉民生”案件。“一把手”带队靠前指挥,执行局全体人员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集中在夜间、凌晨时段开展大规模的下村搜查、拘传拘留,在学校、村委会等显要位置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化舆论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我院共出动干警人次264次,出动警车51辆,拘留6人次,罚款4人次,罚款金额0.4万元,拘传18人次。在年底最后两个月里,我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各类执行案件663件,执行到位金额4229.7万元,失信被执行人公开121人次,限制高消费172人次。2019年度本院采取强制措施中共拘留23人,拘传33人,罚款金额38.32万元,失信被执行人公开675人次,限制高消费1980人次。执行局“3+1”核心指标全部高位运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87%,居全市第六位,执行案件执结率96.28%,位列全市第七位。②通过“一网两微”加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阵势。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认真核查帮扶责任人公示牌信息,对有错误的帮扶责任人信息公示牌进行更换,确保准确无误。

  3.关于“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个别法官和执行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办案程序、超时限执行和执行不公。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院长负责,针对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由主管领导牵头与员额法官和执行员谈话。②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的规定》充分利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强化院庭长职责,提高审判质量。③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赵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赵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批业务流程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意识。

  4.关于“党组的领导职能作用要加强”的问题。(1)没有议事规则,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混淆。例如:2019年1至10月党组会召开33 次,其中15次是工作部署会。(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三年党组对单位预决算没有集体研究;2019年两起国家赔偿类案件未上党组会。(3)执行力不够强。省市巡视巡察期间,要求提交标的款执行情况,经法院党组多次传达,仍有8名办案人员未在规定时间上报。(4)审判质效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在2017年、2018年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17位。 2019年1-10月份发改率较高,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66件,发改率为2.59%;网上诉讼诉前分流、分解率仅达14.74%.、7.75%,与中院40%的目标相差悬殊。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已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做到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界限清晰。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及时上党组会研究。③针对执行力不强问题,2019年11月27日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对8名办案人员做出处理的决定,并于当日下午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对未提交标的款执行情况的8名干警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④在年底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我院以全市法院排名第15位收官,其中,发改率2.5%,居全市第11位,诉前分流率30.97%,诉前化解率68.18%,达到了省高院预定的30%的工作目标(市中院在最后一个季度也按照省高院确定工作目标将上述指标的目标修订为30%)。2020年以来,在上级法院的考核中,我院2-4月网上诉讼开展情况整体较好,网上立案557件,网上立案率96.48%,居全市第9位;网上交费267件,网上交费率52.87%,居全市第5位;网上送达成功率81.62%,居全市法院第1位,网上开庭31件,网上开庭率6.14%,居全市法院第16位;网上调解(即诉前分流)案件306件,调解成功235件,居全市法院第3位,远程提讯14次,居全市法院第3位。在大力开展网上诉讼的基础上,我院1-4月审判结案311件,结案率38.88%,居全市法院第9位,有力克服了疫情的负面影响,保障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发改率4.8%,全市排名第16位,因疫情期间暂停上诉案件移送,本项指标可能受客观因素影响,我院将进一步大力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有信心在本年度实现发改率的连降。

  5.关于“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党组会议没有专题研究,没有系统的安排部署,没有落实责任分工。法院网站更新不及时,大部分都是2017年前的内容。近三年法院信访件逐年增加,2016年13件,2017年24件,2018年29件,2019年前10个月40件,不稳定因素逐渐积聚。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2020年2月1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分工。②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网站更新不及时问题,已立行立改。③2016年13件,2017年24件,2018年29件,信访件均已化解,2019年40件已化解38件,2件正在化解中,2020年1-4月份共发生4件信访件,已化解2件,同时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每天轮流接访,从源头管理,从源头进行防控,从根源上减少发生;抓信访案件质量,杜绝差错案件,严防信访问题发生;重新制定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下大力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一案一策,强化各种措施,下大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到位。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班子成员未制定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少,仅2017年专题研究一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不到位,压倒性震慑还没有形成,近三年,法院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5人。(3)法院机构改革后撤消了纪检监察室,但人员安排没能及时跟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已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1项,进一步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②结合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2次,将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以李谦、张坚为反面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形成压倒性震慑。③已安排政治部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2.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①单位会计、出纳一人兼,存在廉洁风险。②未按规定设立一个执行标的款专户。③邮寄费、通信费存在大额支现。④违反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应列未列固定资产台账。⑤个别办案人员跨年度报销支出,2019年11月列支2013年的办案费用。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已充实一名新招录会计专业公务员到财务室,目前财务室会计一人,出纳一人,做到了会计、出纳分开,避免廉洁风险。②已经设立了一个执行标的款专户。③自2018年1月,我院已杜绝邮寄费、通信费大额支现现象。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的不得支付现金,必须转账。④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台账。⑤完善报销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报账程序,所有报账票据统一交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查,经审查不真实或不符合规定以及缺项的原始凭证,退还经办人,严禁跨年度报销支出。

  (2)日常管理不到位。①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都是2015年以前制定的,没有及时更新。②个别干警组织纪律性差,值班脱岗、中午饮酒,造成不良影响。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已更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发至每名干警及临聘人员。②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自2020年1月初,开展为期百日的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以李谦、张坚为反面典型案例加大对干警的警示教育,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考勤实施办法》,加大对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③对组织纪律性差的个别干警,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全院干警会上作出检查。

  (3)公车管理不严格。未实行一车一档,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和派车单。2017年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后仍存在现金加油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完善了《赵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和派车单,做到行车轨迹和派车单一一对应。及时对油卡进行充值,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1)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员额法官仅有21 人,人均受理案件244件,审判力量不足。(2)人才流失情况明显,2016年以来有7人退休,7人调离或正在办理手续。(3)帮助解决群众问题方法单一、态度简单。个别干警对不懂法律的群众耐心解释不够,而是将求助群众拒之门外。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进一步提升办案法官的业务水平,提升审判质效,2019年通过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18名,充实了审判力量。②一方面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招录公务员,补充干警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对干警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教育培训。③诉讼服务中心作为窗口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落实首问责任制,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即“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网上法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当事人。

  2.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近三年没有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相关材料。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中出现前任院长意见。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材料整段照抄上级文件,没有查摆问题;个别党组成员没有对照材料或与上年度雷同。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记录,完善材料,党组成员本人亲自撰写发言材料,彻底杜绝对照材料与上年雷同的事件发生,确保民主生活会入心入脑,有“辣味”,见到实效。

  3.关于“基层党支部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1)2016-2018年院党组没有研究党支部建设的议题,2019年仅有2次。对党支部从8个缩减至5个的变动,党组会没有进行研究。(2)各支部委员未明确职责,分工不明确。(3)开展党员活动不经常,许多党员不知道在哪个支部,不清楚支部改选情况。(4)党费收缴未填写缴纳基数,未足额收取党费,16、17、18年都是超半年交一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①2020年1月15日已就党支部建设问题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发展党员,加大对党支部的管理力度,涉及到党支部建设问题及时上党组会研究。②2019年10月15日已完成对各党支部书记的换届,明确各党支部委员分工。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质保量开展党员活动,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支部改选情况,让每一名党员清晰掌握自己所在支部情况。④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如数上缴党费。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2016年4个支部的《工作手册》作假,“三会一课”记录到会人数与签名多处不符,党员名册与党小组参会人员不一致,第四支部委员名册录入信息不全,没有支部书记信息。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内容做到深入人心,规范填写《工作手册》,如实记录,党支部书记担负起各党支部责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2018年8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组成员没有按照要求从8个方面查找问题。2018年12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体现整改主题。对2018年12月至2019 年2月全市开展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安排部署、宣传发动不够,没有对照共性问题制定清单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对照共性问题制定清单整改措施。结合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对近三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期间,市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 扎实整改,确保实效。院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第十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立足长远,大力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完善本院各项工作流程,以及车辆、公章使用规则,依法设置审批权限,从严从实收紧红线,充分利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强化院庭长职责,提高审判质效。

  (二) 坚定不移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抓党建作为重中之重,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贯穿到法院工作每个环节,与审判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党组书记做起,从党组自身做起,切实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作为阶段性任务,创新党建活动新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开展学习,全体干部带头原原本本学习,做到学深悟透,不断增加政治免疫力。

  (三)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紧密结合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院党组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诫勉、质询、谈话提醒等制度,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对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集中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97030(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邮政信箱:赵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304室;邮政编码:051530;电子邮箱:fy8729304@163.com。

 

 

中共赵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4月27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